日前,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并召开会议,就原统筹期间事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返还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政策,需要对原统筹期间,按机关事业单位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正式在编非合同制工人(含已退休及退休去世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部分进行返还。市公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人保管理科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踏实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因时间紧,任务重,公交公司人保管理科立即安排专人,对在编的401人、退休的48人、因辞职等原因中断缴费的2人,共计451人进行了查档分类,通过比对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对1995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符合返还条件的事业职工个人缴费情况进行了核实,相关的系统填报和表格填写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