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郑军、二中队长宋振兵来到市公交公司汽车四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规范公交驾驶行为。要求校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严格遵章守法,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校车安全运行。
会议后,车队要求校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拒绝超员、超速现象;督促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车辆行驶过程中并系好安全带,确保安全乘坐;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安全行驶,并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上、下人员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切实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