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家住东营区锦绣龙轩小区的张微来到市公交公司汽车四队,送来一面写有“拾金不昧”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车队驾驶员张连花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
经了解后车队得知,张微于2014年11月8日乘坐驾驶的150路车外出,不慎把钱包遗忘在公交车上,匆忙赶到公司时找到了该车的驾驶员张连花,发现钱包已经被张连花捡到,并妥善保管好。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张微非常感动,称其钱包内有重要证件和共计约3万余元的现金和银行卡,并执意要给张连花酬金表示感谢,被张连花婉言谢绝了。之后,张连花并未将此事告知车队,直到失主张微带着锦旗和感谢信来到车队时,车队才知道此事。当问起张连花为什么做了好事不留名时,她很随意地笑了笑说:“没什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多么朴实的话语,多么高尚的道德情操,我们都应该向张连花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继续同心协力,开拓创新,用我们的高素质、高品德、高修养共创公交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