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工作,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管理,符合支付范围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全年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000元。
为将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工作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市公交公司人保管理科及时下发通知,就有关政策和签约的组织事宜进行了传达和安排,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11日前组织职工顺利完成了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和签字确认工作。并按照市人社局的签约时间安排,于6月11日下午将汇总信息报送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此次共有1088名职工选择了市直机关医院、东营市中医医院等31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待社保中心信息审核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后,由公司代为签订《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